中新網台州7月17日電(見習記者 謝盼盼 實習生 吳洪 通訊員 林靜)為逃避300萬元借款的擔保責任,孿生兄弟“李代桃僵”在鑒定所對借條擔保欄上的簽名、捺印做虛假鑒定,致使鑒定結論出錯,但小伎倆終逃不出恢恢法網。7月17日,浙江台州黃岩法院對這起本應簡單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依法作出判決,王某武不但要依法承擔300萬元借款的擔保責任,還因妨礙法院依法及時審理案件被處以罰款1萬元,司法拘留10天。
  去年2月9日,徐某因還貸需要由張某、王某武擔保向符某借款300萬元。徐某承諾,等銀行一放貸,立即全部歸還借款。徐某出具了一份借條,當日,符某將這筆錢通過銀行轉賬和存款方式分批匯入徐某賬戶。
  但過了約定日子,徐某未還款付息,張某、王某武亦未承擔保證責任。
  同年3月25日,符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決徐某歸還借款本金300萬元並支付相應利息,張某、王某武承擔連帶責任。
  同年5月,法院第一次開庭審理此案。第一次庭審,被告徐某和張某經傳喚沒有到庭。
  庭審中,王某武喊冤了,稱他只是為這筆借款牽線搭橋,並未作為擔保人在借條上簽字捺印。
  王某武話音一落,語驚四座,這讓本來一起簡單的民間借貸糾紛案畫上了一個大大的問號。王某武還申請對該借條上面“王某武”的簽名、捺印進行簽定。”
  去年8月,鑒定結論出來了。鑒定意見是借條中擔保人部位“王某武”簽名字跡處紅色指印不是王某武本人所捺印,“王某武”簽名字跡傾向是王某武本人書寫筆跡。這意味著這張300萬元借條上的擔保人“王某武”非眼前此王某武。
  鑒定結論讓原告符某納悶了,讓擔保人張某坐不住了。
  同年11月27日,法院第二次開庭。這次徐某照例沒有到庭,王某武也沒到庭,但,張某到庭了。
  張某感到困惑,辯稱寫借條時大家都在場,王某武在借條上的簽字捺印是他親眼所見,怎麼可能不是他的筆跡和指紋呢?
  張某還現場提供了一段司法鑒定之後他與王某武之間的通話記錄,錄音中王某武私下承認他在指紋鑒定上花錢造假。張某申請法院調取王某武以前在各家銀行申請辦理信用卡及一些貸款的申請書樣本,進行重新鑒定。
  案情變得撲朔迷離,為查明本案事實,經辦法官多次趕赴各家銀行調取王某武留存銀行的各類申請書上的簽名及指紋,準備再次移送鑒定所對王某武在借條上的簽名、捺印進行比對。
  這次,輪到王某武坐不住了。
  6月的一天,王某武出現在法官面前,承認借條上“王某武”的簽名、捺印是自己所為。
  真相終於大白。原來王某武有個孿生兄弟叫王某文,為逃避承擔保證責任,王某武指使王某文代替其到鑒定所進行筆跡、指紋取樣,從而使當時鑒定所作出錯誤的鑒定結論。
  7月15日,法院對王某武處以司法拘留10天,並處罰款1萬元。
  7月17日,法院依法對這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作出了公正的判決,依法支持符某的訴請。(完)  (原標題:孿生兄弟為避擔保責任 “李代桃僵”虛假鑒定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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